自杀、自杀未遂事件,会造成家庭重大危机,伴随着二次自杀的高度可能性,整个家庭的成员都会陷入重大的心理创伤之中。所以自杀未遂者应接受专业机构之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,家属则应接受“家庭生命危机管理教育”。否则家属与自杀未遂者不良的互动,可能造成家人遭受重大创伤,自杀未遂者二次自杀,以及家庭破碎的危机。
不论是自杀未遂者或是家属,都已遭受重大的心理创伤。承受多元之重大创伤后,各种负向情绪会以复合的方式呈现(如伤心、害怕、空虚、恐惧、焦虑、冷漠、愤怒、罪恶……等)。其习惯性之身心反应模式,可能会扩大为身心症状,而呈现对象性或非对象性之生理症状(如失眠、昏眩、心悸、发抖、心神不宁、肌肉疼痛、胃痛、腹泻……等)。所以,自杀未遂者与家人,都可能出现以上之状况,而不只限于自杀未遂者。自杀者及自杀未遂者家属的创伤反应,可以区分为五个阶段,如下文“自杀(未遂者)家属心理创伤发展模型”。这五种序阶性的反应,几乎是必然的历程。但家属自我觉察其创伤反应时,往往会出现自责或责备其他家人的行为,而造成二次创伤。家中有人自杀身亡,引起家人相继自杀的大量研究,更让我们必须正视家属如何自助与求助的问题。
事情已经发生,或许“他”已经走了,或许“他”还和我们在一起,或许“他”还是封锁住自己,或许“他”好像没事儿人般;可是我们——全家人的心却仍吊挂在半空中,我们无法理解“他”为什么会这样?“我”怎么会变成这样?日子还有这个家怎么会变成这样?部分家长说:我们还是没办法相信,我还是不能接受,我没办法忘了他,我想他,我一想他就一直哭,我没有办法把这份感情升华。部分家人却只留一副冷漠,好像事情过了就算了;家人间的对话与互动变少了,家人间的冲突和责骂却变多了。
一.家属如何帮助自己
家属心中有两个很大的疙瘩,第一个是“他为什么要自杀”?第二个是“我该怎么和他相处”?第一个问题引发无止境的猜测,第二个问题引发生活上的不知所措。所以,以下“正确的归因”与“生活调适的原则”,是家属一定要重新调整的认知内容。
(一)正确的归因
1.他会自杀,是因为心理生病了,不是谁害的。
2.当事人病发而自杀,不是谁的错,也不是谁有罪。
3.如果他再次自杀,是因为他不愿或没有接受完善的治疗,而不是家人的过错或余孽。
(二)生活调适的原则
1.守护着自杀未遂者,并不是以他为生活的重心,也不是把生活中所有的不如意都推责于他身上,而是更努力创造一个生命力充沛的好榜样与保护性的家庭环境。
2.悼念自杀者,重点在于妥善安排后事,令其入土为安。并且对他的思念,来启动两人生涯目标与价值的融合,而产生“为我—为他—为我们而活”的新动力与新的生涯规划。
3.面对自己的创伤,主动执行自我治疗的行为,或主动向专业机构求助。
4.接受成人课程、家庭危机管理课程与小团体验,学习如何帮助自杀未遂者或家人或自己的方法,创造与维持健康的自我与家庭。
二.家属如何帮助自杀未遂者
自杀未遂者获救返家后,面临一个非常尴尬的问题,就是天大的秘密被揭穿了——不管你们对我多好、多在乎我、多重视我,我完全不在乎家里任何人。所以回家后,他当然要闷在房间里,当然尽量不饿、不吃、不喝,当然深居简出,当然不闻不问、不动不语,当然不会一起看电视、不会一起出游。
(一)当事人的需求
家属必须了解当事人的心境与需求,才能给予适当的照顾以及有效关怀与协助。知道为什么家属必须这么做,行事才不会自觉无趣或不情不愿。想自杀或自杀未遂者,都会有下列需求,且以“暗示—明讲—不讲”三阶段表出……
1.孤单寂寞 想要有人陪伴在身边。
2.伤心难过 需要有人说好话给欢颜。
3.无助无力 想要有人支持他、给他依靠给他承诺。
4.懊恼愤怒 想要有人同情,有人接受,充分表达懊恼与愤怒,并能得到适当的发泄与纾解。
(二)引导接受专业心理治疗
家属若能提供以上的保护性措施,当事人才会在安全与信任的基础上,释放出改变生命的意念与求助动机。这时候当事人才会开口求助,或接受家属提议 尝试以电话、书信求助,或接受专业心理治疗、或参加支持性治疗团体。
(三)心理与药物治疗
急迫性危机的个案,应送精神科医师投入药物治疗,强制剥夺自杀行为。次由临床心理师主导,展开治疗作业。已经有自杀动机或意念、或行为或自杀未遂者,一定要接受专业心理治疗,否则还会出现二次自杀行为。
——本文引自林昆辉《心理学自我伤害防治》